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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有意向对增值税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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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有意向对增值税进行改革

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瑞士联邦委员会再次宣布将积极支持简化目前国家的增值税制度,提倡引进单一税率并废除众多的豁免。

尽管瑞士一再重申对增值税改革的承诺,联邦委员会仍然强调需要向议会委员会负责经济和税收的部门提交一个补充讯息,以告知他们一些最近的变化。

继2008年6月25日提交了最初讯息,瑞士议会决定分两部分改革增值税制度。在2009年6月12日,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分改革,旨在减少增值税相关的企业行政负担。由于第一部分已经采用,在考核第二部分改革前议会必须考虑目前已经变化的状况。

此外,在9月27日举行的公民投票,无论是瑞士选民和各州都同意增值税率暂时上调以支付急需的额外的伤残保险税。

鉴于包含在2008年原始讯息中的建议和考虑已不合时宜,联邦委员会决定邀请CER-N暂停对第二部分的考核,以等待提交最新的补充讯息。

联邦委员强调从根本上简化该国现有增值税制度的承诺,第二部分的改革将体现这个承诺。联邦委员强调改革的重要性,因为这将有助于大大提高增长和减少成本。根据联邦委员会,第二部分增值税改革的目的是:

  • 每年为国家节约超过18亿瑞士法郎的隐性税支出;
  • 节约与众多税率和减免相关的支出,并减少公司风险;
  • 降低税率为22%的企业行政费用(加上第一部分的11%)和
  • 降低对服务行业的征税。

由于最近通过的其他纠正性措施,联邦委员会宣布不会增加最低收入者的(40%)的税务负担。联邦委员会确认,至于其他家庭所增的额外支出是可接受的。

联邦委员会在提交给CER-N的补充信息中也打算探索其它简化瑞士增值税制度的方式,比如推出两个增值税率,或废除较底的豁免。

-正如其在2008年原有讯息中提到的,联邦委员会的目标是:
-减少缴纳增值税企业的行政负担(第一部分的改革;和
-支持和加强经济和发展(改革的第二部分)。

在2009年6月12日,瑞士议会最后表决通过第一部分的改革。第一部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然而,瑞士议会还没有开始对第二部分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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