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金融服务管理局发出的通知,自2014年12月8日起,由公司注册处(「注册处」)发出的公司存续证书,将改以电子证书方式发出,这项新措施适用于BVI商业公司和BVI有限合伙的公司存续证书申请。
在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31日这段过渡期间提交的公司存续证书申请,注册处将同时发出电子证书以及纸本证书,不额外收费;但由2015年2月1日开始,公司存续证书将以电子证书方式发出,若需纸本证书,必须支付额外费用。
金融服务管理局表示,以电子证书方式发出公司存续证书,是为了向BVI公司使用者继续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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